(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收到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函》。方大集团拟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延期3年至2028年4月10日,并补充部分承诺内容。
原承诺背景为方大集团于2019年11月22日收购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一商集团下属部分公司与中兴商业存在潜在同业竞争。方大集团承诺在一商集团商业类资产和业务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后的三年内将其注入中兴商业,最迟不超过2025年4月10日。
自承诺以来,方大集团积极推动承诺履行,包括梳理潜在同业竞争资产和业务,实施相关法律主体、资产的整合工作,剥离无法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以及努力提高经营业绩。然而,由于外部环境变化和历史原因,一商集团商业类资产目前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
延期履行承诺内容包括继续督促一商集团提高经营业绩,解决资产问题,尽快使资产和业务具备注入条件,并综合运用其他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方大集团承诺在资产未注入前不会达成不利于中兴商业利益的交易和安排。
此次延期履行承诺事项已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