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8层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接受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其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进行。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在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刘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15:00。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446,425,470股,反对1,679,198股,弃权644,380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