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要求,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周芬、洪彬、蒋琰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经核查,周芬、洪彬、蒋琰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显示,上述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有关规定。参与审议的董事包括乔银平、周芬、洪共彬、蒋琰、陈术宇、束融融、王勇改、刘向楠。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此公告。70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