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战略,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绩效。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项目、重大资本运作、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目标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关注并监督公司应对气候风险的管理体系,对公司年度可持续发展及气候变化相关报告进行审议。委员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至少三日发出,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会议应制作会议记录和决议,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名。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