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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业智能: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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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景业智能成立于2015年5月20日,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88290。公司具备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和条件,不存在禁止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及其他人员,总计34名。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权益数量、来源、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等已在草案中明确。激励计划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等条款也已详细规定。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授予与归属条件、实施程序、调整方法和程序等内容均符合相关规定。

景业智能已履行了拟定、审议、公示程序,后续还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信息。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监事会对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意见,认为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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