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天绿能《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任期不超过六年。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从就任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长主持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检查督促董事会决议的实施。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筹备会议、保管文件等。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秘书负责决议公告事宜,与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