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本所接受南芯科技委托,指派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4日发布,定于2025年3月25日下午14点00分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的交易时间段。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18日。现场出席股东或代理人8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共132,603,244股,占公司股本的31.167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额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