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决议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3、《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4、《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5、《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3.4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87亿元,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6、《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5元,共分配现金9.61亿元;7、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8、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9、全资子公司昆山沪利微电有限公司向公司分配利润1.46亿元;10、全资子公司黄石沪士电子有限公司向公司分配利润1亿元;11、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折合不超过人民币3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总额折合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担保;12、同意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折合不超过1亿美元;13、同意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稳健型理财产品;14、同意择机投资印制电路板产业链相关优势企业,投资额度折合不超过1亿美元;15、定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