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计划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收购东方电气集团持有的部分子公司股权、建设类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包括东方电气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其中东方电气集团拟认购50,000万元。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东方电气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为6个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抽水蓄能研制能力提升、燃机转子加工制造能力提升、东汽数字化车间建设、东锅数字化建设等。公司强调,本次发行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及盈利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长期可持续发展。此外,公司还提醒投资者注意发行风险、摊薄即期回报风险、市场竞争风险等。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东方电气集团作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5.79%的股份,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