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丰特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民丰特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修订)等要求,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4年度任职独立董事彭金超女士、姚向荣先生、李爱忠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彭金超女士、姚向荣先生、李爱忠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显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上述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民丰特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修订)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