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295,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2,950,000手(29,500,000张),票面利率分别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3.00%,转股期自2025年4月3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5.67元/股,债券期限为6年,到期赎回价格为112元(含最后一期利息)。发行方式为向原股东优先配售,余额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发行对象包括公司原股东、自然人、法人等。公司将在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工商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拟开户银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