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情况。公司回复表示,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6,628.65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2,843.38万元后,营业收入为33,785.27万元。扣除项目包括租赁收入等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1,027.79万元,以及未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天然气销售业务收入1,091.45万元和汰极涂层阳极板加工收入724.14万元。公司确认各类业务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规避退市的情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表示,已执行多项审计程序,初步认为公司营业收入扣除准确,天然气掺混业务具备商业实质,不存在应扣除未扣除的情况。公司将继续配合审计机构完成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