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为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提前十五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公告会议详情。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596人,代表股份1,361,576,0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920%。会议审议并通过四个议案:1) 收购豪瑞尼日利亚资产之关联交易,同意股数占比92.2929%;2)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同意股数占比99.4959%;3) 发行中期票据,同意股数占比99.4953%;4)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同意股数占比99.7699%。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