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进行说明。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聘任了高级管理层,并在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形成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并能有效执行。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本说明签署之日,公司共召开了25次股东大会、45次董事会、26次监事会。历次会议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应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确认公司在2024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此外,田晓宏及泰禾集团就其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减持意向等作出了相应承诺,确保公司控制权稳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其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