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关于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9903号)显示,该报告旨在审核南通泰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附注。报告仅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管理层需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并按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明细表。注册会计师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执行鉴证工作,确保信息无重大错报。
报告指出,南通泰禾公司在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资金占用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营业外收支等方面存在非经常性损益。例如,2024年1-6月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收益为111,910.94元,远期外汇投资收益为-2,931,165.45元。此外,2024年1-6月政府补助总计9,505,887.96元,主要来自外贸企业出口奖励、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等项目。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南通泰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报告日期为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