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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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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杜攀明、刘铁波。发行人注册资本40,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田晓宏,主要从事农药及中间体、农药制剂、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发行类型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保荐机构确认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发行人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包括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发行人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创业板定位。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股东中私募投资基金及其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发行人主要风险包括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经营业绩下滑、贸易政策变动、汇率波动、财务风险等。保荐机构确认发行人具备技术创新性,业务具有成长性,符合创业板行业领域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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