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05 证券简称:西昌电力 公告编号:2025-014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特别提示:案件现已审理终结,处于申请解除保全阶段;上市公司为解除保全申请人;涉案金额5911475.62元;未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申请人四川广安智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西昌可信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解除保全申请人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申请人于2023年11月7日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名下价值5911475.62元的资金或其他等价财产。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以(2023)川 3401民初 8935号民事裁定书对上述财产予以冻结或查封、扣押,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为两年,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查封期限为三年。2024年11月5日申请人申请续保,法院裁定继续冻结,期限自2024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6日。2025年3月12日,解除保全申请人向法院提交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认定解除保全申请人不承担责任,裁定解除对解除保全申请人名下价值5911475.62元财产的冻结或查封、扣押,裁定立即开始执行。本次裁定未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