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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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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供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4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下午14:00在北京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会议由董事长孙晓蔷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3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0,308,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023%。审议通过了《关于特别分红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40,243,650股(99.9541%),反对58,480股(0.0417%),弃权5,950股(0.004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132,932股(99.6253%),反对58,480股(0.3401%),弃权5,950股(0.0346%)。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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