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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测股份: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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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行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度明确了以下主要内容:

  1. 禁止转让情形:包括公司股票上市1年内、离职后6个月内、涉及违法调查期间等情况下,相关人员不得转让公司股份。

  2. 禁止买卖期间: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重大事件发生至依法披露之日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3. 短线交易规定:相关人员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

  4. 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规定:上市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过25%。

  5. 年度转让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6. 信息申报与披露:相关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个人信息,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

  7. 减持计划披露: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

制度自2025年3月19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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