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皖维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通知要求,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控制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广西皖维的担保发生额为6,6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6,600万元。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和其他组织、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担保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戴新民、尤佳、崔鹏,日期为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