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受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由董事长孟宪棠主持。会议的召集议案已于2025年2月28日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并于2025年3月1日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9:15-15:00。共有1186名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代表股份1,598,994,6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337%。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1名,持有股份1,042,825,783股;网络投票股东1175名,持有股份556,168,904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 关于追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3.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包括选举陈简先生为非独立董事。所有议案均获有效表决通过。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