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受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决议召开此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14:30在上海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至15:0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7,329,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14%。网络投票股东414名,代表股份340,221,4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391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现场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通知中列明的议案,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见证律师清点现场表决情况,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统计。合并统计结果显示,所有议案均合法通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