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夏银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律师事务所对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
华夏银行董事会于2025年3月发布通知,宣布将于2025年3月17日在北京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提前5日公开披露。会议由执行董事瞿纲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813名,持有表决权股份11,830,272,868股,占总股本74.3344%。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杨书剑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该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获得超过半数有表决权股东同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议案、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