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均获全票通过,以上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管薪酬分别获得相应票数通过,部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综合授信。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担保额度合计最高为450,000万元。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在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限额内开展票据池业务。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30,000万元人民币。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