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除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放弃参与外,其余激励对象均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董事、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