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仁杰、王国刚、浦永灏、毛付根、陈方若和江宪分别发表声明与承诺。各候选人声明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候选人保证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未与上市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
每位候选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3家,在国泰君安证券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候选人已通过第六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确保独立履职。声明日期为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