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航装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于增彪、卢贤榕、许常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于增彪、卢贤榕、许常悦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显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报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