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安行: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文件进行全面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 发行方案及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推进主营业务发展,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 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措施,保障投资者权益。
- 编制的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股东利益。
- 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 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 因2024年年报未披露,暂无法提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将在完成后审议。
- 认购方为上海哈茂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 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未损害股东权益。
- 上海哈茂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股份。
- 文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监事会认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尚需股东大会、上交所及证监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