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安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应到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认为公司具备发行条件。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论证了发行的必要性、公平性和合理性。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认为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2024年年报未披露,暂无法提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将在报告编制完成后审议。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符合相关规定,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有助于完善公司分红政策。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等办理发行相关事宜。
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交易价格合理,符合公司商业利益。
与上海哈茂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符合法律法规。
上海哈茂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
独立董事:赵丽锦、江冰、钱振华,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