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赵微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声明。声明指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担任此职务,且经过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赵微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赵微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基本知识,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此外,赵微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持股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也未在持股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赵微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提名人保证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