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14日下午14:30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公楼7楼一号会议室,同时提供网络投票。会议由董事长蔡荣军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名,代表股份数445,195,6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43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707名,代表股份数61,005,0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414%。总计出席股东8,709名,代表股份数506,200,7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2794%。
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1.《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500,261,149股,占98.8266%;2.《关于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473,625,969股,占93.5649%,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