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重工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贻斌))
报告期内,作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审慎行使权利,关注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积极出席各类会议并发表意见。本人自2020年11月担任独立董事,现任多个学术及企业职务,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符合独立性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3次股东会、9次董事会、10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全部出席,对公司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日常履职中,通过多种途径与公司保持联络,动态跟踪经营动态,提供专业建议,深度参与特种机器人项目。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本人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独立性。通过多种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维护其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现金分红等事项均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未出现重大差错。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