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必易微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授信额度,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召开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上述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保证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信用证相关业务、票据池业务、并购贷款等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合作银行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担保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授信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授信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授信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能够为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开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带来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事项。
保荐人认为:必易微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授信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议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必易微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