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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韵股份: 上海森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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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森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森岳律师事务所受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张江微电子港6号楼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1日发出,载明了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对象及投票方式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1名,代表股份2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另有176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参与,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28,755,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084%。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周衍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森岳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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