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3月))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3月1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规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营,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执委会。执委会成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执委会主席由董事长担任,副主席和委员由主席提名并经董事会批准。
执委会负责公司经营管理,主要职责包括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落实经营目标和战略项目,决定日常经营管理事项,审核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及具体经营项目方案,审核并批准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批准日常经营制度,检查经营目标落实情况。执委会有权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交易事项作出决议,如主业投资、购买或出售资产等,单笔或年度累计捐赠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对外捐赠,以及低于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的关联交易。
执委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纪要需真实、准确、完整并保存十五年。执委会委员及相关人员需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管理规定。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