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3月))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3月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5,909,322元,住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北环大道6018号华强科创广场1栋43层。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通信产品技术开发及销售、投资兴办电子专业市场及电子商务网、广告业务等。
章程规定,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司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等。
公司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3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章程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报主管机关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