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弘基、刘晓辉、张婷)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情况,公司独立董事未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本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本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