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丰转债”到期赎回暨摘牌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大丰转债”到期赎回暨摘牌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可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为2025年3月26日,兑付本息金额为116元人民币/张,兑付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3月27日。可转债摘牌日为2025年3月27日,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3月21日,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3月26日。
自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6日,“大丰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大丰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大丰转债”将于2025年3月24日开始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大丰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大丰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大丰转债”的本金和利息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托管证券商划入“大丰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62899078;联系邮箱:stock@chinadaf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