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3月))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加强管理与监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和法律专业知识,持有深交所颁发的资格证书。有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此职,如受谴责、调查或禁入市场等。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议通过后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等工作,并享有相应权利和报酬。
公司须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董事会秘书出现特定情形时将被解聘,如不能履职或重大失误。董事会秘书离任前需接受审查并移交工作。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并在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
董事会秘书需履行多项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记录、保密工作等。公司应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其能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谋取私利。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