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嘉厚))
刘嘉厚作为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履行职责。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3次,刘嘉厚均亲自出席,无缺席情况。他积极参与会议讨论,提出合理建议,确保公司决策合法有效。
刘嘉厚还参加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他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促进公司内部审计和财务工作的规范运作。
此外,刘嘉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及时提出改进建议。他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他还定期听取管理层汇报,加强与监事会及各监事的沟通,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刘嘉厚在任职期间共提出16项意见和建议,全部得到采纳或回应。公司为他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知情权和履职便利。刘嘉厚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