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绍兴署辉贸易有限公司等13名股东持有的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进行了核查。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芯片封装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符合国家科技创新战略。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中规定的快速审核通道行业。
本次交易所涉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并购,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国际化布局、产品矩阵、供应链整合、产线布局和研发资源等方面具有协同效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发生变化,不构成重组上市。
根据交易方案,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经核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