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旨在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保障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关规定制定。
规则明确了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包括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会议、要求公司偿付本金与利息、转股、回售、转让或质押债券等权利,以及遵守债券条款、缴纳认购资金等义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涵盖变更重组方案、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息、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破产等重大事项的决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应在提出或收到提议后30日内召开,并提前15日公告。会议原则上以现场形式召开,也可采用网络或通讯方式。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投票表决决议,每张未偿还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经出席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效。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规则自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