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旨在建立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会下设工作组,由董事会秘书担任组长,负责筹备会议及执行决定。
主要职责包括:制订薪酬计划、审查履职情况、监督薪酬制度执行、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确保薪酬公正透明等。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