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7日以通讯形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3月12日11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岳福升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延期履行承诺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延期履行的公告》。
审议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备查文件为《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五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