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象屿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3月))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此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股及变动。制度明确,相关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及信用账户内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在以下情形不得转让股份:公司股票上市1年内;离职后6个月内;涉及证券期货违法未满规定期限等。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总数25%,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相关人员需在特定时点通过上交所网站申报个人信息,计划减持股份需提前披露减持计划。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变动详情。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并定期检查相关人员持股变动披露情况。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