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托审计了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希会审字(2025)0241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相关法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管理层负责如实编制和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
会计师事务所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审计财务报表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对关联方交易的审计程序外,未对汇总表执行额外审计程序。汇总表应与已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本专项审核报告仅用于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附件包括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10日,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唐志荣和文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