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费用管理办法(修订稿))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费用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独立董事费用使用,确保其独立客观判断。办法涵盖独立董事津贴、履职费用及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等内容。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含税),按季度发放,按实际任职月份计算,超过半月按一个月计,不足半月不计。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食宿费及其他必要费用据实报销。
独立董事行使其他职权所需的费用,如聘请审计师、律师及其他咨询机构费用,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签字确认,报董事会备案。聘请的中介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且与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费用及支付方式需符合行业标准。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