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审核意见)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并审查了拟提名人选的相关材料,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阅,财务总监候选人杨阳女士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杨阳女士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被立案侦查或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杨阳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
综上,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杨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