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拟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经核查吕友帮先生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审计委员会认为吕友帮先生具备担任财务总监所需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吕友帮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此审核意见由张凡、伍喆、崔爱媛、石圣平、刘亚辉于2025年3月11日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