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如下:
2024年年度报告:监事会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在2024年度的经营水平和运作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预案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由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该预案。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监事会认为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确认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保障业务正常进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无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未发现重大缺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体系完善,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序有效开展,监事会对报告无异议。